本文以网约车平台为例,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相关原理进行分析,发现共享经济并未改变资本追求剩余价值的本性,反而加强了对劳动过程的控制,使资本对劳动的剥削手段更加隐蔽化、过程更加碎片化,导致劳动更依附于资本。
本文以网约车平台为分析对象,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相关原理分析发现,共享经济不仅没有改变资本追求剩余价值的本性,反而加强了对劳动过程的控制,使资本对劳动剥削的手段更加隐蔽化、过程更加碎片化,导致劳动更依附于资本,受到资本的影响越来越深。
篇一:共享单车带来的问题和思考作为一种公共交通工具,共享单车能够有效地解决“最后一公里”的出行问题,在一些交通拥堵的大城市,共享单车让许多人享受了有品质的出行。 然而我们在路边,在小区内,经常发生和发现共享单车残缺不齐的怪相。共享单车频遭霸占、破坏的事实,说明了新事物的超常规发展,往往会暴露基础的薄弱。
对个人健康而言,汽车共享也有益处。频繁使用共享汽车,如步行至停车场,比起整天开车,对身体更佳。而且,汽车共享为低收入群体提供了使用车辆的机会,扩大了出行选择。最后,汽车共享模式的灵活性体现在,用户可以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合适的车辆。
我觉得共享经济模式本质上是属于一种比较好的经济模式,因为从它的情况上来看,确实能够帮助到我们的日常生活之中,就比如说共享单车的模式是帮助很大一批人的交通需求的。在没有共享单车的时候,我们出行只能去打出租车或者是坐公交车,打出租车的费用太高了,很多时候都是不值得的。
货运、跑腿业务成为共享出行平台积极拓展的新业务 疫情期间人们出行锐减的情况下,货物配送、代跑腿的需求大大增加,网约车平台依托已有的庞大用户基础、高效的智能调度体系和完整的安全保障机制,积极探索从“送人”到“送货”的业务延伸。
新型企业中出现的劳资纠纷也日益增多,新型的用工模式不再与传统的劳动模式相契合。共享经济对劳动关系的挑战 (一)工作的不可预测性程度提高 在互联网为主导的共享经济模式下,不确定性正在成为一种新常态,它将每一个劳动者还原为原子状态,整个世界笼罩在不确定性之中。
因此,应该完善法律体系,使得《劳动法》等相关法律修订或加入平台公司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认定,让这个新的劳动关系得到法律的认可,让劳动者得到相关法律的保障。再者,应该积极寻找与共享经济相适应的工会组织,允许工会为共享经济下劳动者维权。
这就是我国共享经济繁荣的基础:经济发展与劳动力人口“脱实向虚”、劳动关系秩序紊乱、以及金融资本过剩。大量热钱在经历了“实体经济—房地产—股市”的循环之后走投无路,在新概念下疯狂涌入,制造了共享经济的金融泡沫。
这组数据印证了共享经济拉动就业的效果。但与此同时,新型劳动关系灵活、弹性、多元、复杂的状态,使劳动者从业缺乏稳定性,一定程度上为劳动关系的矛盾埋下了伏笔,也使维护劳动者权益更加困难。比如,无工伤、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缺少劳动保护制度设计等,都让这些行业的劳动者处于法律保护的真空地带。
1、《关于适用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包括,劳动合同变更形式的相关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处理原则,律师事务所和工作人员因工资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涉及合伙利益分配产生的纠纷,按照民事纠纷处理。
2、《劳动合同法》关于赔偿问题的处理是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以及基本工资水平和具体的赔偿的事项来确定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3、劳动合同法是规范劳动关系的一部重要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属于社会法,劳动合同在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前提下,重在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为构建与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法律保障。
在劳动用工实践中,用人单位有时为了规避自身在劳动法上的严重义务,试图与劳动者签订所谓的“劳务协议”、“合作协议”或其他直接约定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协议,以此排除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但事实上和司法实践上是这样认定的吗?下面由笔者从新兴的互联网平台用工模式讲起,释法阐义,冀为所用。
劳动关系的确认不仅仅基于一纸合同。合同固然是劳动关系存在的重要凭证,但更核心的是双方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是否形成了从属关系,即劳动者是否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指挥和监督。即便双方签订了合同,如果劳动者并不接受用人单位的日常管理和监督,那么这种关系可能更接近于劳务关系或合作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以后是可以辞职的,劳动者辞职,大概需在离职前一个多月以纸面的形式通知单位就可以解约劳动关系。企业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劳动招聘签合同可以辞职吗 劳动招聘签合同后,劳动者可以辞职,辞职取决于劳动者本人。
其中劳动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属于要式合同,即口头约定无效。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直接用书面文字形式表达和记载当事人经过协商而达成一致的协议。《民法典》中对签订合同的形式作出了规定,可以采取书面、口头以及其他形式。
劳动关系认定三要素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